一、报名条件
凡中国公民(含港澳台居民)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恪守职业道德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均可申请参加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考试(以下简称“考试”):
(一)取得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,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3年以上的;
(二)取得相近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,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4年以上的;
(三)取得其他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,或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,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5年以上的;
(四)取得相近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,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6年以上的;
(五)取得其他专业的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,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;
(六)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,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7年以上的;
(七)具有相近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,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8年以上的;
(八)具有其他专业的大专及以下学历,并从事文物相关工作9年以上的。
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,是指取得申报学历(或同等学位)前后在文物保护行业的累计工作年限,按周年计算,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12月31日。其中,全日制教育的年限不计入工作年限,非全日制教育可计入工作年限。
报名条件中的专业相关性,包括“相关专业”“相近专业”“其他专业”等,具体界定见下表:
专业相关性对照表
专业相关性 | 专业目录名称 | 专业 |
相关 专业 | 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》 | “考古学”“建筑学”“城乡规划学”“风景园林学”“材料科学与工程”“化学”“力学”“土木工程”“管理科学与工程”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|
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 | “历史学类”“建筑类”“材料类”“化学类”“力学类”“土木类”“管理科学与工程类”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| |
《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目录》 | “建筑设计类”“城乡规划与管理类”“土建施工类”“建设工程管理类”“建筑材料类”“化工技术类”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| |
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》 | “土木水利类”专业类所含专业 | |
相近 专业 | 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》 | “中国史”“测绘科学与技术”“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”“化学工程与技术”“林业工程”“环境科学与工程”“电气工程”“艺术学理论”“美术学”“设计学”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; |
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 | “地理科学类”“电气类”“测绘类”“地质类”、“林业工程类”“环境科学与工程类”“林学类”“美术学类”“设计学类”等学科大类所含专业 | |
《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目录》 | “建筑设备类”“环境保护类”“资源勘查类”“电力技术类”“地质类”“测绘地理信息类”“市政工程类”“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”“林业类”“艺术设计类”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| |
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》 | “资源环境类”“石油化工类”“加工制造类”等专业类所含专业 | |
其他 专业 | —— | 除上述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 |
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同等学历,须参照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》;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,须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》;大专学历须参照《高等职业教育(专科)专业目录》;大专以下学历须参照《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》。各学历(或同等学位)目录在查询时应对应其各自专业目录,不同学历(或同等学位)之间不得跨目录申报。
由于教育部发布的各专业目录存在名称调整与更新情况,且各高校具有自主设置专业的情况,因此,专业相关性对照表难以覆盖所有专业名称。专业名称不在专业相关性对照表内,若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,可按“相关专业”报考,若多数主干课程设置及学时与相关专业一致,可按“相近专业”报考。
二、考试设置和报考规则
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、统一命题、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。
考试设责任设计师、责任工程师、责任监理师3个专业类别,报考人员只可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报考,不可跨类别报考。
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见下表。
各专业类别考试科目设置
专业类别 | 公共必考科目 | 专业必考科目 | 专业选考科目 |
责任设计师 | 法律法规与 工程管理 | 勘察设计通论 | 1.古建筑(设计师) 2.石窟寺和石刻(设计师) 3.古文化遗址古墓葬(设计师) 4.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(设计师) 5.壁画(设计师) 6.保护规划(设计师) |
责任工程师 | 法律法规与 工程管理 | 施工通论 | 1.古建筑(工程师) 2.石窟寺和石刻(工程师) 3.古文化遗址古墓葬(工程师) 4.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(工程师) 5.壁画(工程师) |
责任监理师 | 法律法规与 工程管理 | 1.监理通论 2.监理实务 | (无) |
报考责任设计师或责任工程师专业的人员,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、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的专业选考科目(2025年为2021年起连续第5个年度)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;已取得证书的应试人员,可免考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。
报考责任监理师专业的人员,须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业绩审核方可取得证书。
三、证书的获取
获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、责任工程师、责任监理师证书的条件是通过考试并通过业绩证明材料的审核。
(一)考试成绩通过规则
各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的60%即为通过(或合格)。
责任设计师和责任工程师专业应试人员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、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及至少1个本专业专业选考科目后,责任监理师在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公共必考科目和2个本专业的专业必考科目后,须在考试通过日起5个年度内,提交考试成绩证明、人员信息证明材料、业绩审核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,方可获得相应证书。如应试人员在2021年内考试成绩合格,可在2025年年底前申领证书。2021年度考试成绩预计于2021年11月20日前发布,本次考试合格成绩视为2021年内考试成绩合格。
已经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具备申请证书资格的,增报本专业其他专业选考科目时,免试公共必考科目和本专业必考科目。
参加2015年度、2019年度、2020年度考试,尚未获得证书的人员,其2015年度考试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已过期(超过了5个年度的有效期限);其2019年度、2020年度取得的考试科目合格成绩仍然有效。
(二)业绩认定与通过规则
需提供与申报业务范围类型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,且项目级别、数量应符合《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文物保护工程监理资质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:
1.责任设计师: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,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,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;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完成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,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,且通过相应文物主管部门审批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。
2.责任工程师:主持完成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,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,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;或者作为主要技术人员参与管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,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,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。
3.责任监理师:主持监理至少二项工程等级为一级,或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二级,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;或者作为主要人员参与监理至少四项工程等级为一级,或至少八项工程等级为二级,且工程验收合格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。
(三)人员和业绩证明材料的内容
1.人员信息证明材料:包括单位劳动合同(报考时所填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的,应提供报考单位离职证明),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文件(需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)。
2.业绩审核证明材料
勘察设计:包括项目合同、项目方案批准文件的复印件、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(说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)、文本扉页(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);
施工/监理:包括项目合同、项目批准文件、验收文件的复印件、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(说明人员在项目中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)、开工文件或验收文件负责人签字页(此项仅要求申报主持项目时提供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