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 2011 年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 博士研究生报考须知
一、 2011 年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有关政策、及“报考 201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” ( 以下简称‘登记表’ ) ,请考生选择并按如下网站查询、下载、打印:( 1 )教育部网站 (http://www.moe.edu.cn/) 首页,或者首页 -- 民族教育司 -- 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”。( 2 )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首页。 (3)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信息网首页或者首页 -- “民教处”。( 4 )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信息网。
2010 年 10 月份对硕士、博士资格确认期间工作忙,难以电话一一政策解答,请上网查询,恕谅解。
二、有关程序和事项:
(一)考生到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进行资格确认 , 截止日期: 2010 年 12 月 31 日,逾期不再办理资格确认。周一至周五办公,法定节假日休息。
(二)报名、报考时间及其他的有关事项请考生自行与想报考的大学研究生院(处)联系了解情况,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己报名。其他有关参考信息,考生可查询 上述“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: http : //www.yz.chsi.com.cn ”。
(三)考生必须将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确认资格盖章后的“登记表” 1 份邮寄(挂号)给自己所要报考的大学。
三、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对报考 2011 年“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”博士生人员资格进行确认,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(材料不齐全,不能进行资格确认):
(一)考生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。
(二)考生如是在校应届硕士毕业生,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1 份;已经毕业的硕士生(含同等学力人员)须提供其学历、学位证书复印件各 1 份。
(三)考生本人的广西常住户口簿中本人情况页码的复印件 1 份;如果考生本人户口已经迁入到就读区内或者区外大学的,由该学校保卫部门(户籍管理部门)提供盖章的广西生源地户籍证明 1 份。
(四)考生填好“报考 201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”一式 5 份,每份表格考生须自己签名和贴上 1 寸照片(黑白与彩色均可)。如果是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在职考生,其单位还要在上述“登记表”中“单位意见”一栏签上:同意,并盖(法人)公章。其中自治区大专院校的,可盖该校人事处公章,中小学校的,须盖县级以上教育局公章。
以上材料请考生自备好复印件。考生必须对自己以上所提供材料(含复印件)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如果由此出现差错也自己负责。
四、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盖章后“登记表”用途:
(一) 1 份留存民族教育处。
(二) 1 份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。
(三) 1 份交(或者挂号邮寄)所报考的大学(按照教育部规定每位考生只能报考 1 所大学和 1 个专业)。
(四) 1 份在考生于 2011 年 4-9 月期间,如果得到拟录取的院校复试通知时使用。
(五) 1 份留考生与广西教育厅学生处(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)签订定向协议书时使用。
请考生务必将上述经广西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确认盖章后的“登记表”妥善保管,自己再多复印若干份备用,丢失“登记表”不再办理。
五、有关报考博士的其他事项。请考生向有关大学咨询。民族教育处仅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确认,不具有招生职责。
六、原则上要求考生本人来资格确认。如果考生父母或者其他人员(统称被委托人)代替考生来办理资格确认的,考生和被委托人应对所委托行为的合法性、真实性或者由此出现的差错负责。
七、签订定向协议书、转档案和户口等事项。 2011 年 4 月 -9 月期间,考生如果得到拟录取院校的成绩和复试通知后,有关签订定向协议书、转档案和户口等事项,请咨询广西教育厅学生处(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),或者查询“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信息网”首页中的“就业指导”专栏或者首页�D�D“学生处”。民族教育处没有此项职责。
八、有关联系地址及电话 :
( 一)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大楼地址:南宁市竹溪路 69 号,邮编: 530021 。在南宁市市区乘公共汽车:在南宁市五象广场站乘 34 、 601 路,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站下车。
(二)资格确认: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大楼 17 楼 08 号房,民族教育处,电话: 0771-5815197 、王老师, 5815196 、 5815199 。
(三)广西招生考试院地址:广西南宁市竹溪南路 16 号,电话: 0771-5337501 、 5338205 。
(四) 2011 年 4 月 -9 月期间转档案、办理户口和签订定向协议:广西教育厅办公大楼 5 楼,广西教育厅学生处(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),电话: 0771-5815415 、 5815219 、 5815818 、 5815413 。
2010 年 10 月 20 日